配电义务是将电力电源分派至用户,且须坚持得当电压及不绝电之准绳。
配电体系之设计,不管工夫怎样演化,除需思索不绝电之条件外,并须挂念经济准绳,其根本经济准绳如下:
(1)配电体系须以二次输电线、二次变电所、变压器、二次线路以及接户线等为一全体,必需予以通盘思索,不该左支右绌[zuǒ zhī yòu chù]。
(2)增长配电体系之容量,在工夫上及所在上,必需与负载之发展相共同,其原有之短时超载容量应予充实使用。
(3)变电所之设计,需使其结构在体系渐渐扩大情况之下仅有大批之变动。
(4)现有之变电所应使其有最大使用代价,但与其运营本钱大于更新设置装备摆设之牢固本钱或容量不该用时,可用之厂房设置装备摆设思索换新。
配电体系之设计除须上述准绳共同外,关于配电负载增长之用度,可允许有大批之增长,此项弹性即表现体系关于负载增长之必要以及每一KVA之年投资之正确性,可不用专研迷信办法揣测负载增长时所需用度。